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2022年2月25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不断推动地方立法与时俱进,促进自治州持续健康发展。州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全州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立足自治州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民族文化传承、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突出急用先立的要求,兼顾立法资源合理配置,切实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经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2022年立法计划如下:
一、制定项目
1、完成《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旅游发展条例》修改、论证、报批工作;
2、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饮用水资源保护条例》调研、论证工作;
3、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镇绿化条例》调研、论证工作。
二、修订项目
1、完成《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论证、报批工作;
2、开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调研、论证、修改工作。
三、调研项目
开展民族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农村消防等方面调研。
四、立法后评估项目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里禾水库水资源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已颁布施行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