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继忠等申请辞职的决定
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继忠等申请辞职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黔东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继忠申请辞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报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接受周文锋、黄增荣申请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接受刘仁翔申请辞去州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报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