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6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金亦贱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二)
任命吴光福为州人大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
免去周文锋的州人大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三)
决定任命:
陈 震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舒永贤为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世海为州水务局局长;
李宗林为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 光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世海的州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舒永贤的州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家洪的州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四)
任命:
林 青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冉定飞为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张 智为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免去:
张振宁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陆小平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志红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林 青的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冉定飞的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 智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 珺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唐 涛的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晓羽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进、张春森、汪 汕、杨德丽、赖水珍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