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2月20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凯里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3.审查和批准黔东南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黔东南州2020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黔东南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州本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