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不断深化“四个机关”建设

《人大论坛》杂志2026年第08期刊发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开树署名文章《以正确政绩观不断深化“四个机关”建设》。全文如下: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建设“四个机关”。黔东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个机关”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不断深化“四个机关”建设提供了全新路径,“四个机关”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以正确政绩观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建好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
正确政绩观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是政治立场、政治能力的重要体现。学习教育中,我们牢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坚持立党为公,自觉强化党性修养,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常委会党组带头学、机关党组跟进学、机关党委统筹学、各党支部定期学、干部职工会全体学“五级联动”学习机制,纵深推进学习教育,并通过专题读书班、研讨交流会、代表履职培训等形式,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抓好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理论研学,抓实人大代表思想淬炼,引导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6年以来,组织各类学习33次,涵盖730余人次;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274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履职的行动自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立法项目、重点监督议题、重要人事安排等重要事项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科学制定“一要点四计划”,把州委部署细化为人大年度履职清单,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有效执行,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特别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圆满实现组织人事意图。截至2026年8月底,向州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2件,依法任免干部34人次。
强化党建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深耕“七个一”品牌,构建“1+7+N”党建品牌体系,持续巩固“黔进先锋·党在心中·人大建功”活动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与立法、监督、代表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2026年7月,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荣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名人大代表获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6名人大代表获得全省“两优一先”表彰,43名人大代表获得全州“两优一先”表彰,党建引领的示范效应持续释放。
以正确政绩观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建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在学习教育中,我们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核心职责,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现代化建设强大力量。
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支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实践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鼓励基层立足资源禀赋探索民主实践新载体、新路径,推动代表履职阵地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台江县台盘乡人大主席团建立“村BA”人大代表联络站,健全“日常驻站接访、赛事定点值守”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在赛事期间现场倾听游客、商户、群众诉求,协调解决环境卫生、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等问题,为发展“村BA+”产业贡献力量。全国人大代表,岑巩县塔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培坤在基层用“带上去、传下来,用起来、议起来,担起来、富起来”的“18字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在贵州调研时给予点赞。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让群众在经济社会事务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参与权、自主权。我们组织动员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不同地方、不同岗位以不同方式、不同形式,支持和服务“村字号”特色文旅体活动,把民主议事嵌入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全过程。比如,榕江县人大创新打造“榕易谈”民主协商品牌,将1322名四级人大代表编成94个片区代表小组,“村超”出圈以来,94个代表小组接待走访群众65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600余件,推动解决交通疏导、群众就业、商户经营保障等民生实事1200余件,助力村超“活力四射”“热闹非凡”,生动展现民族地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实践。
坚持为民立法,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立法出发点,建强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个、州级18个,实现立法征求意见建议载体进一步丰富、民意吸纳基础进一步夯实;成功承办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联席会议,跨区域汇聚基层治理立法智慧,我州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加强基层治理”等7条立法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并给予“立法建言表彰”。目前黔东南州现行有效法规20件,一批契合民族地区发展实际、回应群众期盼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以正确政绩观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履职效能,建好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反复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这个要求一级一级落实下去,没有正确政绩观是做不到的。”
政绩观与发展观紧密相连,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着发展的成效乃至成败。学习教育中,我们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校准干事创业坐标。
聚焦黔东南州“4+2”工业转型倍增、“5+3”特色农业做精做优、“1+4”旅游业实现突破、“5+N”服务业提质增效等重点任务,紧扣产业发展、非遗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快制定修订酸汤产业发展、非遗传承、苗侗医药等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用法治固化改革发展成果,为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法治供给。2026年以来,新制定法规1件、修订法规2件、修正地方性法规5件、废止法规1件,数量创历年新高,立法供给的针对性、时效性显著增强。

5月20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开树(左二)深入凯里市白果井街道调研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情况。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变“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被动听取”为“主动问需”、“程序性监督”为“实效性监督”,健全“发现问题—交办督办—跟踪问效—成果反馈”监督闭环,紧盯政策落地、项目推进、民生改善,以监督推动问题解决。比如,将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纳入“一年三问”监督重点,围绕就业岗位供给、校企合作、困难群体帮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落实、跟踪问效。2026年以来,全州1455名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540人,完成率为66.76%;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6149人,完成率为72.34%。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比如在推进“桥头堡”建设中,坚持调研先行、论证为要,连续三年开展“桥头堡”建设监督调研,今年又组织黔东南州省人大代表赴黎平、从江、榕江三县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关于支持黔东南州打造融湾出海‘桥头堡’升级版的建议”,助力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提升、“桥头堡”建设不断提质增效。2026年上半年,黔东南州完成外贸进出口同比增长24.9%,“乡村外贸”出口同比增长65.1%,101个“桥头堡”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5.87亿元;共签约引进项目208个,合同投资总额290.56亿元。
以正确政绩观践行民呼我应的庄严承诺,建好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始终牢记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围绕人民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独特优势,推动代表下沉一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比如,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民生改善、基层治理等主动履职,2026年上半年,黔东南州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015件,一件件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把代表履职印记留在田间地头、村寨社区。
强化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双联系”制度,创新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联同、前后联心”工作机制,搭建起民意从发现到解决的全链条制度框架。结合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制度“立改废”。2026年以来,对27项制度进行修订或废止,清理不符合新时代履职要求的制度条款,突出实干实绩导向,破除重程序轻实效的惯性思维,激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以制度机制固化学习教育成果。
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改进作风,以过硬作风赢得群众信任;制定《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六级联动”监督合力机制》,修订《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常态化推进警示教育,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开展预防提醒谈话170人次;印发《关于争做“六种人”展现新风采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走深走实的工作方案》,引导机关干部、人大代表锤炼过硬本领,涵养廉洁操守,厚植为民情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黔东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持续推动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努力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