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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人大的故事

发布时间: 2024-09-27 15:41:46   作者:杨彬   来源: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结缘宪法

原单位领导手拿调动文件,领着我到县人大办报到,成为一名人大工作者,这天是20111123日,是我与人大结缘之日,一晃十三年过去,依然让我难忘。

为了适应新的岗位,我开始了新的学习历程。保护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是人大工作者的第一职责。我是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注解开始的。

我强忍喜悦的泪水,背诵中国人民大宪章,它比金子铸的字更珍贵。每个人都把它刻在心里。这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时,臧克家先生对自己激动心情的表达。当第一次读到这首赞美诗时,我刚从事人大工作,还无法理解其中的深刻情感。我也曾感到迷茫,当时觉得宪法有点抽象,好像和我的工作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是当我沉下心来研究和理解宪法,直到我学会了从法律的角度观察生活,审视问题,我才发现,宪法从来都是那么贴近我们的生活,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宪法规定,所有的青少年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当时我看过一则新闻,贵州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经费一律缩减5%,用于发展教育,为解决辍学孩子教育问题提供经费保障。这当然值得赞赏。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想到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是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严厉的处罚。这让我意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用宪法来保护自己。如,宪法宣誓制度入宪、成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等写进宪法,为宪法实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新一届国家领导人进行了历史性的首次公开宪法宣誓。新时代宪法的新修改,使宪法实施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好的榜样,是最好的引导;好的模范,是最好的说服。在我履职的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的代言人,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按时参加人大各种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从有利于我县发展的实际积极向人大提出建设性议案和建议。在各种讨论、表决会议上,我总是认真分析,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庄严地投上人民赋予的神圣一票。在联系群众方面,我热情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宪法实施和宣传,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全民守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并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广泛征集信息,这些都为有效履行代表职责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同时取得了群众的信任。

宪法是我们人大工作之本,离开了宪法,人大工作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作为人大干部,学习宪法要成为自觉行动,遵守宪法、依宪履职成其本色,法治思想扎根心田。

 

调研这个法宝

随着监督工作的深化,工作评议等新的监督方式被列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计划。2012年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例会,对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工作评议。这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工作评议。就因为当时委室负责人中较为年轻,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把风定向,把探索开展工作评议的任务交给了我。为完成好任务,我带着常委会工作评议组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取经。当时的州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大力支持并介绍述职评议经验。我充分吸纳和借鉴,组织召开专题会、预备会进行研究部署,学习该单位的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评议方案,并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负责的专题调研组,主要围绕贯彻交通运输管理、项目建设等工作,坚持依法办事,执行政务公开、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分征求意见、走访调研、集中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展开。调研活动坚持开门纳谏,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注重征求意见的广泛性。调研中,分别组织召开两代表一委员、乡镇(村)、服务对象和部门有关领导等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还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和上门走访,共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余份,重点走访了13个乡镇(村),共收集意见建议76条,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奠定了坚实基础。严格规范评议流程,制定科学评分细则,精心挑选了常委会委员担任评议员,并负责整个评议工作,对测评票当场进行统计、当场公布,确保工作测评结果真实可靠。对被评议对象不遮掩、不护短、不留情面,评议结果在县委常委会上汇报,并全县进行公开通报。被评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对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要求逐个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开展整改落实督查活动,加强对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到相关单位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直至满意。工作评议后,经过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整改,大部分问题均得到了有效解决,没有完全解决的也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时也促成了《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出台。

用群众代表一句话说:评议前和评议后就是不一样。一些项目得到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提升,多年的断头路也打通了。

 

决定的意义

秀山,是剑河西南面的一道屏障。长期以来,这里年年栽树树不活,成了秃山头2017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行政楼后山一年两头烧,与大美剑河格格不入,现阶段法律法规未规定造林绿化的面积大小,经济价值高,处罚轻,起不到震慑效果。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立法工作的装饰品、不是用来当摆设的,而是体现在具体的立法内容和丰富多彩的立法形式之中。人大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县级人大没有立法权,但我们有决定权,这个任务就交到当时任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和环境工作委员会主任我的身上。

探索出一条保障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剑河立法新路子。这是当时领导给的要求。以不抵触、有特色为本,多方面、全覆盖跟进立法需要,全过程体现民主立法价值理念,把群众的心中法变为现实法。为了完成任务,我从收集民意入手,注重开门立法,将民主立法的直通车开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真正实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精准设计条款,草拟了《关于加强行政中心后山造林绿化的决定(草案)》,以干货式立法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划定行政中心后山造林绿化范围等具体措施和当前急需的禁止性条款入手,由原来的532条缩减为一文到底”7条,突出简洁明了管用。该决定于20178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实施。为保障决定的实施,我们全员参与,县乡人大联动,组织执法检查组持续3年时间,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集中体检。共明察暗访点位11处,发现梳理问题35个,制发《监督意见书》7份,提出意见建议56条。均得到很好的落实,行政中心后山土地贫瘠、砂石裸露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成为全县干部群众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决定,但也是立法的一个探索。虽然很辛苦,可每当看到秀山成景,我就很有成就感。

 

路,就在脚下

13年的工作,我接受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理论到实践的洗礼,见证了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意义和光芒。当选过县人大代表,亲身体验了直接选举的民主氛围。经历了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落选的失落,也感受过当选委员的惊喜和荣耀。参与指导过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直接参与州县人代会筹备和服务,连续十几年参与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服务工作,用镜头记录下代表履职过程,再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情怀,我引以为傲!

人大给了我人生的一段平台,使我走向成熟历练。对人大,我倾注了心血,付出了辛劳和汗水,体会了酸甜苦辣……既不虚度光阴,更是无怨无悔。而今年近半百的我,愿把最后十年的工作时间奉献给人大,晚年时光见证民主制度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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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