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日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州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黔东南州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州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高效能做好监督工作,高标准支持代表依法履职,高水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奋力谱写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锦绣黔东南新篇章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