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12月14日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主任会议上)
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杨卫真
主任会议: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议题计划安排,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全州16个县市人大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到州法院听取汇报和座谈、召开律师界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法院以及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能,分级分层签订责任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以清理积案为突破口,整合力量攻坚“骨头案”、“钉子案”,全力以赴决战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战,并取得明显成效。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自2016年至2018年11月30日,全州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952件,办结22847件,结案率88.04%,并实现了执行异议案件、执行请示案件、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三个100%和三年来无因执行不当形成国家赔偿案件的“三百一无”。
(一)积极推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三年来,为在全州有效推进执行工作,州法院加强主动汇报与沟通协调,执行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州委印发了《黔东南州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检察、公安、交通、住建、金融等近40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社会综治目标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执行中,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多管齐下,有效地促进了案件执行。一大批被执行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和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责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州法院及各县市建立了执行管理中心,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质效分析和督促检查,并在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方面进一步建章立制,对文书送达、规范流程节点录入、执行案款管理、执行活动记录、案件终本程序、流程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了执行工作指挥系统和调度机制,建立了保全申请、财产申报、财产查控“快车道”机制,及时“锁定”财产,确保后续执行财产能及时到位,出台《关于建立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的规定》,有效强化了基础工作,州法院财产保全率、终本案件总合格率排名全省前列。在全省98个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考核指标排名中,我州有7个法院排在前十位,有11个法院排在前二十位;在全省法院满意度调查中,州法院2016年、2017年均排名全省第一,实现自2011年以来的七连冠。
(三)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创新“1+4执行战区”的统一调配、团队作战模式,对执行案件“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得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肯定和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以稳、管、紧、清、硬、新、用、督、优、唱“十字诀”对执行工作进行深入提炼和强化指导;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项目,发动社会力量有力打击失信被执行人;与银行合作,对法院拍卖处置的标的物竞买人提供按揭贷款,以实现资产的快速处置;率先在全省引进“第三方司法网拍”服务,促使标的物及时变现;与公安机关建立查人找物协作查控机制,常态化开展“猎赖”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肯定;采用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等方式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建立失信人员名单库、与电视台合作开办“诚信红黑榜”曝光“老赖”,最大限度地压缩“老赖”生存空间。州法院执行工作获2017年州直机关目标管理创新奖。
(四)加强了信息化建设。州县两级法院以信息化为抓手,逐步建立起涵盖执行指挥系统、执行查控系统、网络拍卖平台、管理监督平台、执行公开平台、执行失信名单库、终本管理库等组成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将案件全部纳入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办理,以杜绝“抽屉案”、“体外循环案”,实现了执行办案模式、执行查控模式、财产变现模式、执行监管模式、终本管理模式的信息化大变革。如通过与金融、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开展互联互通、在线查询、信息共享,改变了以往靠“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执行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充分运用好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各流程节点的数据分析功能,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优化,调控好质效指标。州法院共发起各类网络财产、人车查询2万次,冻结银行存款7.57亿元,查封不动产2236处、车辆583辆,公安网上布控1339人,实际协助控制617人。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执行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由于经济的发展,全州执行案件增长迅速,如天柱县法院2017年收案数同比2016年增长187%,是之前的近三倍。而全州法院编制内执行干警仅223人,三年来受理25952件,执行力量明显跟不上形势需要,人手少、案件多的困局越来越突显。凯里市的执行干警三年来从13名逐步增加配备到31名,受理案件总计达4647件,执行干警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执行效率。
(二)执行联动机制尚未有效落实。尽管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支持法院做好执行工作的文件,但落实并不理想,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认识不足,不积极配合和协助,有的设置门槛,有的还以怕承担“信息泄露”责任为由,给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带来困难。
(三)网络查控体系建设及信息化运用水平还需加大。一是当前网络查控体系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完全覆盖所有财产形式,也没有实现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对被执行人的基金、股票、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投资理财产品的查控也缺乏更为有效便捷的途径;二是由于缺乏执行工作过程电子查询机制,申请人及其代理人获取执行信息难;三是由于部分执行干警的执行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仍不得不依靠传统方式开展执行工作,导致执行效果不理想。
(四)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情况仍客观存在。部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查找其财产线索;有的案件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本身存在瑕疵(如无产权证、小产权房、公租房),而存在处理上的困难;在一些集团性案件如房地产开发案件,因房开公司资金链断裂或市场经济原因,形成各业主维权,一旦执行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一些委托外地法院协助执行的案件,没有得到积极配合;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因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肇事者即使倾家荡产也难以偿付赔偿款。据统计,全州有5377件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占总受理数的两成,其中凯里市法院最高,为984件;黎平县法院三年来共受理首次执行实施案1342件,执行不能多达367件,占28%。
(五)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还不够。一是依法使用强制执行措施的意识和能力还不足,没能适时依法运用好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如2016年至今,全州仅有10人被予以刑事处罚(其中凯里市5人,镇远县2人,三穗、雷山、榕江各1人),而在罚款一项中有3个县为零,拘传一项中有6个县为零;二是对一些构成拒执罪并移送侦查的案件,也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如2016年以来,剑河县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按拒执罪立案侦查3件3人,但公安机关至今未予立案侦查,亦未作书面回复,难以及时体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
(六)还有执行不规范现象。据反映,一些执行案件在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并未穷尽调查手段,即因“无可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一些执行法官对近年出台的大量执行规范性文件和执行司法解释的学习和运用还存在着不足,执行方式不当,社会效果不佳;有的在执行案件节点控制上重视不够,导致被执行标的有转移规避的空间,使当事人胜诉权利未及时实现;在对有的被申请企业的执行工作中对其或相关担保企业的资金采用“一刀切”方式进行冻结,忽略了兼顾其正常经营需求,使得社会效果打了折扣。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法院要勇于和敢于担当,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执行干警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对执行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配齐配强执行力量,切实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缓解人少案多矛盾;加大执行干警对执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强化对执行工作程序、各环节节点的把控能力,加大规范执行行为力度和提高运用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整体素能和执行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联动机制。依靠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与加强住建、房管、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和金融企业在协助执行工作中的职责,畅通法院查询、冻结、扣划渠道,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对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阻力的单位和部门,依法加大处罚和实行追责,不断增强成员单位执行联动意识。
(四)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以智慧法院创建为抓手,不断强化智慧执行系统建设,推动全州网络查控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实现与联动协作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行线索对接响应机制;建立执行工作过程电子查询机制,确保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及时了解执行工作进展,保障知情权;对执行干警强化信息化办案培训,采用多种形式的模拟实战演练和考核方式有效提高干警利用信息化平台发现执行线索办案能力。
(五)进一步解决好执行难和执行不能。要依法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慎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促进生效判决的执行;对执行不能的案件做好执行回告和沟通解释,严格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和恢复执行机制,规范执行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涉及外地的委托执行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和及时推进。
(六)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营造尊重法律权威氛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媒体曝光力度,动员舆论和道德力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要敢于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加大对干扰、逃避、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恶意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构成犯罪的予以依法惩处、严厉打击,提高执行率,形成强大的正面威慑,营造遵法守信的良好氛围。
(七)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对法院执行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守法守信意识;加大对相关法律和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宣传,让群众了解执行工作,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