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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9-30 11:25:32   作者:雷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9月23日,雷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对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既有政治定力,又有工作方向和过硬措施,既有工作体会,又有问题清单和深化安排,充分体现了县监委廉政教育工作成效。县监察委员会要在下一步廉政教育工作力度、广度、深度、温度上持续用力,忠实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功效,不断促进全县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就是接受其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监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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