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思广益汇聚修改意见 助力省人大立法工作
7月19日上午9点,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再义主持召开《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意见征集座谈会,就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组织起草的条例草案向有关单位征集修改意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州委政法委、州信访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参会单位分别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对条例草案涉及到的内容发表了修改意见及修改原由,其中,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提出8条、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4条、州委政法委提出1条,州信访局提出2条、州法院提出5条、州检察院提出1条、州公安局提出2条、州司法局提出6条。各单位发言结束后,会议还就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梳理后将统一由州人大向省人大进行反馈。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草案起草的重大意义,条例草案的起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重视条例草案意见征集环节,积极提出宝贵意见;要准确把握条例草案解决的有关问题,条例草案涉及的组织协作、职责分工、预防化解和保障监督举措,是对解决当前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精准把握和明确改进,各单位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反复推敲,确保提出的修改意见能推动工作机构、机制正常、顺利运转,进而更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充分认识条例草案起草所要实现的目标,条例草案旨在促进和规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和及时化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因此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等方面提出黔东南经验,齐心助力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