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已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25日通过,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31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