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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黔东南州开展 《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 2022-03-25 16:51:36   作者:州融媒体中心 彭熠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队到我州开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路良,法工委主任姚智勇、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杨再春、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曾永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出席座谈。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再义,副州长谭夔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黔东南州、麻江县和镇远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征求了我州各有关部门关于《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建议,部分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经营主体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此外,调研组还就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与会代表进行交流。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州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做法。会议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乡村振兴制度体系和政策框架中将发挥重要的引领性作用,此次立法调研意在推动我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进程,以便尽快出台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一要加强意见梳理,重视基层代表、基层干部的意见收集,把地方创造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突出地方立法的具体化、特色化、刚性化和有效化。二要结合黔东南实际,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规划引领、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重点进行规范,突出立法的针对性。三要形成立法整体合力,人大要发挥主导作用,专家学者要发挥智囊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紧密协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促进城乡融合、文旅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发展新道路。

会前,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州黎平县、天柱县开展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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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