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5月13至14日,州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第一组赴黄平、镇远、岑巩、三穗县检查“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采取送法上门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兽医管理、动物诊疗、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地走访规模养殖场、小牛超市、屠宰场、农贸市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详细了解畜禽免疫、检疫、调运、隔离、屠宰、销售等情况。充分听取企业主体、基层干部对“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动物防疫法”自2021年5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推动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了肉食品稳价保供,保障了全州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取得了积极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和个人责任,强化“动物防疫法”明确的人、财、物保障,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发挥免疫、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病防控基础,有效降低养殖疫病风险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为推动我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