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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概况

发布时间: 2019-05-21 17:08:3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黔东南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02年12 月 5日至12月 7日在凯里举行。出席代表 383 名,列席人员 141 名。大会主席团由 62 人组成。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12 名。大会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 6 人。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文兰作关于提请审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办法(草案)》的议案及有关说明。《办法(草案)》说明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办法(草案)》的名称;关于立法活动原则;关于法规案的提出、审议程序。州人大民族委向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作《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代表们认为:制定立法办法对于进一步加快黔东南州立法步伐,规范立法活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办法(草案)》所设定的条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适应黔东南州立法工作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代表们同意这个《办法(草案)》,对《办法(草案)》没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建议主席团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进行表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办法》经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告,自 2003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议收到州人大代表 10 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1 件,即镇远县代表团蒲树华等 15 名代表提出的《建议州政府发布禁捕令,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建设旅游大州造就一个人与自然更和谐的环境》的议案。大会秘书处认为我国颁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贵州省制定有《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及《贵州省实施〈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细则》等法律法规,关键是加强宣传和加大执法力度问题。建议将该议案转作建议、意见,连同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 7 件,一并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和部门办理和负责答复代表。

12 月 7 日上午,大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本次会议,应选举出席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4 名,其中:省下选的 17 名。实行差额选举。本次会议补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 名,补选实行等额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 1 名,总计票人 1 名,监票人 16 名。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石秀诗、胡贤生(苗族)、李元栋等共 74 人当选为黔东南州出席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名单见本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选举》。江贻灿、杨世敏(女)2 人当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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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