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概况
黔东南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 2009 年 2 月 24 日至 27 日在凯里召开。应出席代表 391 名,实际出席 386 名。列席人员 184 名,出席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列席大会全体会议。大会主席团 67 人,常务主席 12 人,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 10 人。
2 月 24 日,在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州长李飞跃作《政府工作报告》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印发《黔东南州 2008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9 年计划草案报告》《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 月 26 日,在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亮权、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昌、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仕伦分别所作《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州长李飞跃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亮权、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昌、州人民检察院代表检察长吴仕伦分别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审查批准了黔东南州 2008 年国民经济和社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9 年计划草案报告,审查批准了 2008 年全州和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09 年全州和州级预算草案报告。审议通过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大会收到议案 1 件,大会秘书处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建议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州人民政府办理。大会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 件,加上议案转建议 1 件,共 7 件,由大会秘书处移交州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转交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答复代表,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大会选举吴锡锋为为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向泽忠、杨治岑、杨通华、周华为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