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概况
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1 日至 25 日在凯里召开。应出席会议代表 388 人,实际出席 360 人。会议全程列席人员 109名,列席全体会议不参加代表团会议列席人员 89 名。主席团 70 人,主席团常务主席 16 人,秘书长 1 人。
2 月 21 日,在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州长冯仕文作《政府工作报告》。
2 月 23 日,在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亮权、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四新、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继忠分别作工作报告。
2 月 25 日,州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长冯仕文、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亮权分别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和州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决定批准二个报告并形成决议。会议审查和批准《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黔东南州 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 2015 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批准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形成决议。
大会批准关于接受罗亮权申请辞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石干昌、莫章海申请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会议补选梁承祥为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之政、吴明为副主任,杨黎、杨卫真、杨清云、胡吉平为委员。选举张启英为州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黎为州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补选江朝伦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梁承祥作履职发言,州委书记李飞跃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