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财经委到天柱县开展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关于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的要求,切实推动州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效落实,11月25日,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隆俊委托,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李加明、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资聪一行,赴天柱县石洞镇岑卜村对第155J145号代表建议《关于支持农村地区建设渡改桥项目的建议》开展跟踪督办。
督办组与提出建议的州人大代表就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和答复意见表示满意。此次督办还通过电话形式对黄平县代表团代表提出的第155J071号建议《关于做好落地企业后续服务保障的建议》进行了跟踪走访。
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首次以法律形式将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制度予以明确和固化。我州此次开展的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工作,正是贯彻落实这一重要制度的具体行动。重点督办建议制度聚焦关乎发展大局、反映人民心声的“金点子”,通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跟踪问效,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推动人大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从“柔性监督”向“刚性约束”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