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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州人大常委会 对农村消防工作审议意见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8-24 16:17: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州人大常委会:

黔东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报告,既肯定了州政府农村消防工作,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印发的《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黔东南人常发〔2021〕1号)文件要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落实州人大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任务分解表》,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单位,逐项认真对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现将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一是高位统筹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先后制定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方案》、《黔东南州2021年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第二季度宣传工作提示》等文件,从顶层设计上统筹安排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二是结合季节火灾事故特点,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轮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普查、整治月行动的通知》、《黔东南州“百乡、千村、万户”农村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大培训、大演练、大比武活动周总体方案》,对1945 个 50 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和409个传统村落开展三轮全覆盖的大排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能力,特别是在“小火亡人”、农村火灾突发多发阶段,重点针对此类火灾,明确措施强化宣传。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村寨负责人、安监员、网格员、志愿消防队管理人等注重提升隐患排查能力、事故处置能力。三是开展消防警示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媒体平台和通讯运营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制作住宅建筑逃生示范片、农村火灾警示教育片、全民消防演练示范片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频次宣传。四是深化社会宣传教育。利用“云直播”,围绕“复工复产复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等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赶场日、民俗节庆活动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5·12”防灾救灾、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式检查、“上门入户”宣传、消防装备展示、消防站开放等系列专题活动。盯紧“老弱病残酒疯”等重点人群,特别关注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组成的“1+N”“2+N”家庭,落实互帮互助措施,发动村(居)两委、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敲门行动”进行入户宣传。五是突出重点人群培训。组织、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全州新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高素质农民、职业技能等培训重要内容。强化党政领导、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人群消防技能实操实训。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消防演练4300余场次,播出消防安全广播提示50余万次,宣传覆盖群众200余万人。同时完成各类电工培训497人、培育高素质农民1487人。六是提升家庭宣传成效。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深入村寨按照“十个一”要求落实农村消防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村村通”大喇叭、鸣锣喊寨、应急广播、农村防火提示牌等方式深入开展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提高村(居)民“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气源、关门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家庭消防宣传浓厚氛围。七是积极发挥消防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志愿服务队伍的作用,开展以“携手参与除火患·守护苗乡和侗寨”为主题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手拉手送平安、消防知识进社区、消防知识进农村、查改身边火患、消防志愿者网上注册”等活动,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积极营造“全民消防”氛围,全力维护全州社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截止目前,全州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16支,开展“携手参与除火患·守护苗乡和侗寨”主题消防志愿服务活动200余次。

(二)强化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州、县、乡、村”四级农村消防包保责任制和督导检查模式。州级层面成立了8个州领导带队的综合督导组、16个州级防灭火专项督查组、4个消防安全常态化专项督导组,对全州16个县(市)开展包保督导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落实政府统筹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层层签订农村消防工作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建立完善督导帮扶、检查督办、绩效考评、事故问责等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村居两委组织实施、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三是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简称“州八条”)、《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通知》(简称“6789”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吸取一般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防范处理工作的通知》(简称“小八条”)要求,从事后追责向事前、事中延伸,形成了尽职免责、失职必究的刚性问责体系。2020年11月以来,全州共依据“小八条”追责459起一般火灾事故,警示教育10053人,罚款1.7万元(其中依照村规民约罚款1.4万元,执行“3个120”8起,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罚款0.3万元),警告353人,拘留3人。四是落实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村(居)民落实防火安全公约,签订家庭防火安全责任书,加强老、弱、病、残、幼及长期酗酒等特殊人群监护,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组成的“1+N”“2+N”家庭,严格依照《村(居)民家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落实家庭和个人消防主体责任。

(三)加快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防救水平实现提质增效。一是按照《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统筹整合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1945个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为重点,重点实施“水改”、“电改”,提高村寨火灾主动防御能力。截至目前,已完成51个20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的常高压给水管网建设;304个50户-200户的木质连片村寨按照“水池+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的标准完成消防水池建设;23691户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农户完成“电改”;26个乡镇所在地集镇完成消防供水设施建设任务。二是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项目工程统筹推进。督促各县(市)将100个行政村消防应急广播系统、30个乡镇消防专职队、10个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提升、55个50户以上木质村寨“水改”、28446户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电改”、4032户自建房“烟囱楼”改造等重点工程纳入2021年度民生实事。将消防安全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整合资源要素实施农村消防应急提升工程,为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黔东南提供有力保障。

(四)着力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得到进一步排除。一是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统筹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农村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小型生产经营场所集中整治、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消防安全“双排”等专项行动,紧盯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传统村落、旅游景区、重点村寨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州累计共派出117780个检查组,检查村寨142703个/次,检查农户3635219户/次,发现火灾隐患182056条,整改完成178484条,开展演练33023场/次;排查小场所205284家/次,发现隐患25891条,整改完成25288条。二是深入开展农村“电网行动”和农村电器产品整治两个专项行动,切实消除农村电器线路敷设不规范、使用不合格接线板和开关插座等隐患。2020年12月以来,全州共检查经营户电器产品12370家,排查流动贩卖不合格电器产品541起,开展约谈警示覆盖经营户5369户,立案290起,结案278起,罚没款35.27万元,查处劣质插线板6085个,插头插座13014个,开关14747个,灯头灯座7262个,电线351.8卷,室内加热器8794台。三是积极推进“烟囱楼”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年内完成4300栋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降低“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三合一”场所亡人风险。督促各县(市)出台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口,以点带面推动“烟囱楼”整治往纵深推进。同时将消防安全条件纳入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内容,严格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三穗、岑巩、镇远、从江、雷山、黄平等县(市)出台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规范审批、竣工验收中审查消防安全内容,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村居民自建住宅“三合一”隐患。四是突出旅游村寨火灾隐患治理。推动重点景区因地制宜出台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市场准入条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减少先天火灾隐患。打造西江千户苗寨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制定出台《西江景区旅游安全提升工作建设方案》,明确了16项消防安全工作提升的建设任务、建设标准、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经费筹措,目前已落实经费650余万元。

(五)加大易地移民搬迁扶贫车间消防安全整治,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一是消防、移民、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采取专家检查、技术指导等方式,对各县(市)扶贫安置点、扶贫车间开展“过筛式”检查,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一区一策”,实行挂账整改、照单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一时无法整改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二是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户户见”普查工作,深入做好搬迁对象一对一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高搬迁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移民领域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应急抢险救援处置能力。三是持续开展后续扶持“回头看”工作。重点对扶贫安置点经营门店违规住人,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扶贫车间未按标准与人员居住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等问题进行整改,加快微型消防站和集中充电桩建设进度。四是修订完善高层建筑安置点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以州消安委名义制定出台《黔东南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县(市)、乡镇、社区的消防工作责任,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等熟悉情况的优势参与日常消防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安置点和扶贫车间消防安全工作有人问有人管。利用政策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消防技术服务企业提供消防维护保养服务,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发挥有效作用。

(六)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乡镇主导、消防监督、分级分类、资源整合、专常兼备”的原则,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大力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在全州已组建139支政府专职队基础上,将30个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写入《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州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截止目前,30个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投入经费650.32万元,已建成16个站,13个已投入使用。二是提升村寨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水平。结合我州实际,进一步推动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年内研究出台《黔东南州农村志愿消防队伍管理规定》,从人员配备、装备建设、人员管理、职责职能、培训演练、指挥调度、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明确,提高村寨志愿消防队伍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建立多元化培训演练模式。依托消防救援站开展全州乡镇专职消防队员全员轮训,进一步加强全州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初期火灾控制和救人能力。在台江县老屯乡长滩村成功举办“贵州省2021年农村应急救援演练”暨黔东南州百乡、千村、万户农村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大培训、大演练、大比武活动周启动仪式。全州16个县、市,152支乡镇专职消防队、409个传统村落和1945个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志愿消防队同步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比武活动,夯实农村消防基层基础,提高基层消防队伍实战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以来,全州农村区域共发生火灾193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373.9万元,同比去年,火灾亡人数下降1400%。农村未发生亡人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火灾形势得到有效控制,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尚需解决。

(一)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依然薄弱。部分县(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水改”和“电改”建设基数较大,受经济下行等影响,地方财政保障农村消防基础建设压力较大。各县(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建设还剩57个20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的常高压给水管网、237个50户-200户木质连片村寨在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的区域按照“水池+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的标准完成消防水池、31778户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农户“电改”及19个乡镇所在地集镇消防供水设施建设仍在推进。

(二)重点领域场所火灾隐患突出。一是易地扶贫安置点存在明显短板。该类场所普遍存在群众安全意识差,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安置点因后期使用,将车库等用房改造成加工车间,未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置未跟上,存在“先天隐患”。二是旅游村寨火灾风险交织叠加。旅游村寨大多是传统木质房屋建筑,消防安全条件较差,各类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滞后于旅游开发进程,加之村(居)民火灾自主防控能力较弱,消防安全始终不能托底放心。

(三)群众安全意识差,宣传培训不足。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主动抓消防宣传培训较少,“老幼病残弱”等特殊人群安全意识不强、行为能力弱,极大增加了发生火灾和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链条。严格落实《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黔东南州村(居)民家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逐级压实县(市)、乡镇(街道)、村(居)两委、村(居)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城镇电网排查等专项整治。推动各部门将“双排”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体化部署,分阶段实施,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分级分类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各县(市)强化一般火灾事故问责,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夯实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结合《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定期召开农村消防改造工程座谈会商会,推动县(市)政府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纳入本县(市)民生实事推动实施,通过搭车“乡村振兴”、“传统村落示范州”、“宜居工程”等项目,统筹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三)着力整治重点领域场所火灾隐患。针对易地扶贫安置点,组织移民、自然资源、住建、消防等相关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设计规划、建设施工重要内容进行规范,推动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全投入使用;引入物业公司或成立物业管理中心使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消除固态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安置点消防安全监管,定期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风险隐患。针对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重要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时段消防安全严防严控措施,推动西江苗寨、肇兴侗寨和镇远古镇完成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改造,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筹措经费完成西江景区16项消防安全工作提升任务。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开展“百乡、千村、万户”农村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大比武、大检查活动,督促各县(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播放火灾警示片、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疏散逃生常识。采取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鼓楼会等形式,开展村居民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本领。同时,加强专职消防队伍日常随机调度,通过应急值守平台、微信视频调度等方式,每周对专职队进行拉动演练,确保人员在岗在位,装备完好有效。建立专职消防队竞赛比武、跟班轮训、集中培训常态机制,有效保障专职队训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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