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
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对此,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对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审议意见印发以来,全州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提出的“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根本遵循,坚持以部门主导、分工明确,按照“照单全收、全面落实”的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固废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整改事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全面推动《固废污染防治法》在我州落地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固废防治意识。
一是强化学习,切实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州政府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州政府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形成制度。并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岗位培训中增设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课程,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解决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广泛开展“6.5环境日”“贵州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在全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编报环境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网络知识答题、用民族语言唱响环保主题歌曲《让中国更美丽》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激发民族文化自信和生态保护自觉。将《固废污染防治法》印制成册,分发给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同时组织各级环保部门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省、州生态环境系统举办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公开力度,以案促落实,为推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021年以来,全州在相关环保专栏中公开了213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涉及固废行政处罚案件40件。环境质量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州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各负其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民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群防群治的体系正在全面构建。
(二)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推动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减量化防治能力建设。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实施固体废物分类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固体废物信息化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已有1889家企业在“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备案和相关固体废物信息的申报工作。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减量化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开发的赤泥母液净化项目正在建设,建成后将年清除母液中的有机物2300吨、处理26万吨拜耳法赤泥、回收赤泥中氧化铝5.8万吨,从源头上大幅度减少了赤泥的产生量。
二是积极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科研院所参与方式,积极推动钡渣、赤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攻关。其中,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正在推进建设的赤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清除母液有机物的赤泥用于建材生产;为彻底消除钡渣堆存的环境风险隐患,贵州天柱化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展深度合作,计划在贵州天柱化工公司厂区内实施钡渣综合利用及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州建筑垃圾多数用于施工现场就地回填和工程回填,部分施工单位在建设项目工地规划临时弃土场,接纳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弃土,实现项目内循环、自行消纳;部分施工单位依托山体修复、土地平整、环线和高速公路绿化带建设等工程,将渣土进行就近调剂转移消纳处理。同时,全州现有建筑垃圾弃土场11个,未消纳的少量建筑垃圾也得到妥善处置。
三是加强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全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现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18家(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家),危险废物年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综合利用能力达105.9405万吨,处置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49(其他废物)等35类。全州3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能力达21吨/天,能够处置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238号)规定,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可分别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3类(废药物、药品)和HW49类(其他废物)进行处置,病理性废物可进入火葬场焚烧,我州五类医疗废物全部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为进一步提高我州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2021年以来,共启动7个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共计投资1.02亿元。其中,凯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3吨高温灭菌设施生产线提升项目已建成,三穗县、黎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五类别改扩建项目和凯里市引资一家医疗废物五类别处置企业正在建设,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黄平县、麻江县、台江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黎平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岑巩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丹寨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系统建设项目正在建设。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已实现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未定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预计在2022年12月完成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危险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正在推进10吨以上产废单位,10吨以下的产废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实施。
(三)注重源头治理,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保护。
一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法》工作要求,我州研究出台了《黔东南州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黔东南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标准》等系列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凯里市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施秉县“垃圾不落地”模式、三穗县垃圾收运一体市场化模式、麻江县“两次三分法”垃圾分类模式等初显成效。
二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全州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已全部建成投运,凯里市、三穗县、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达2100吨/日,处置能力覆盖全州16个县(市)。为解决各县(市)生活垃圾运输成本较高问题,我州多次向省住建厅汇报争取,经省住建厅与省交通厅、省高管处对接协商,初步同意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限内在高速通行给予一定优惠,相关政策文件待出台。餐厨垃圾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凯里市餐厨垃圾设施已建成,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黄平县餐厨垃圾设施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按装设备;镇远县、天柱县、黎平县、榕江县餐厨垃圾设施已完成可研编制。飞灰处置难问题已妥善解决,其中,凯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进入凯里市应急填埋场处置,三穗县、黎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分别进入改造后符合要求的三穗县、黎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目前,我州16个县(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暂停接收垃圾进场填埋,其中,凯里市、黄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实行封场处理,其余14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生活垃圾应急处理设施。州住建、生态环境局正在督促各县市加强填埋场运营管理,重点加强对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监管,加大对渗滤液处理;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地下水监测,实时掌握地下水污染物动态,防止渗漏问题发生。
三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截至目前,全州农药实现负增长(利用率40%以上),化肥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稳步推进畜禽粪污、废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21年,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6.0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 99.79%,废旧农膜回收率达 86.1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99%。完成5339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站点建设。凯里市台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剑荣菌业有限公司、岑巩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省生态环境厅评为“贵州省食用菌废菌棒综合利用基地”。
(四)坚持严格执法,进一步保持治理高压态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州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州长任副主任,各州直责任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等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增强了部门联动合力,落实“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联动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提升行动,生态环境、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扎实加大联动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落实,重点抓好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常态化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检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固体废物未经批准违法堆放、任意倾倒、乱设临时渣场、违法处置危废等行为。2021年以来,全州主要开展“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全州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专项行动、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行动、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领域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涉及矿山整治、畜禽养殖行业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8314人次,检查企业7778家次,下达处罚决定213件(涉及固废40件),罚款1585.28944万元(涉及固废281.445万元),查封22件(涉及固废16件),停产限产2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件(涉及固废2件)、移送公安机关犯罪4件(涉及固废3件)。不断完善跨流域联合执法与异地交叉执法制度机制,进一步深化跨流域联合监管执法合作,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确保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以来,全州跨省联合执法1次,跨州联合执法7次,州内跨县联合执法19次;统筹州内力量创新联合执法“1+16”模式,共出动592人次,排查企业525家,共发现问题574个,发现环境违法案件22件,目前已推动完成整改574个。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投入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2021年以来,共争取到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42个、累计专项资金20234.4万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30个、累计专项资金14716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0个、累计专项资金1368.4万元,省级一般债券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个、累计专项资金3150万元,州级财政一般债券资金项目1个、累计安排鱼洞河流域综合治理资金1000万元。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作用。目前,我州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核定总编制597名,在编449名,其中,生态环境监测专业人员139名、生态环境执法专业人员212名,其他98名。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7名,不断强大的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质量保护提供了人才基础保障。
五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着力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秩序进一步完善。推动实施“强帮扶·促提升”监管服务专项行动,对全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549家重点单位开展全面帮扶指导,实现生态环境系统人员与企业结对帮扶常态化,实现专业化帮扶措施与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效果效能的双提升。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切实营造公平的监管环境。加强舆情和信访投诉问题处置,认真抓好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和省厅及州网信办转交舆情问题处置工作,2022年以来,先后办结网络舆情问题11件,完成信访案件调查处置4件。
(五)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抓好历史遗留问题整改。
一是稳步推进鱼洞河流域煤矸石综合治理。委托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1地质大队等专业机构开展鱼洞河流城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零散煤矸石普查,出具了《贵州省凯里市鱼洞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黔东南州凯里市零星煤矸石现状调查报告》,为实施鱼洞河流域综合治理提供科学支撑。截至目前,已完成鱼洞河流城28处煤矸石规模堆存治理、凯里市上寨鱼洞河流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累计治理煤矸石167.6万m3,年削减煤矸石淋溶水约106.24万m3。后续将积极争取资金持续开展鱼洞河流域72个区190个零散煤矸石点的治理工程。
二是持续推进工业渣场历史遗留治理。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渣场存在的“渣场未采取全水平防渗,管理较为粗放,钡渣无序堆放”问题已完成整改,该渣场整改工作共投入4.2亿元,对渣场实施了稳定化处理、环库阻隔、防渗墙和封场处理工程,并于2021年12底前按程序完成了省、州、县三级整改验收销号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目前,全州现存尾矿库6座,均未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其中,凯里市其亚铝业赤泥库1#堆场已经实施闭库,凯里市其亚铝业赤泥库2#堆场、台江县南省铅锌矿尾矿库正常运行,贵州省镇远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贵州省榕江泰宇矿业有限公司(榕江县八蒙锑矿)尾矿库长期停运,丹寨县金汞矿中环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尾矿库拟开展尾渣回采综合利用工作。
四是推进全州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确保污泥处置安全可控。全州污泥处置方式主要有碳化、焚烧、卫生填埋、培养污泥等,其中,集中式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1个(凯里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置能力100吨/日,处置方式为框板压滤+高温碳化工艺,服务凯里市和雷山县;锦屏县污泥转运至岑巩红狮水泥厂进行水泥窑协同焚烧;其余岑巩、从江、丹寨等13个县全部实施卫生填埋处理。2022年1至6月,全州14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共产生剩余污泥18817吨(含水率80%,下同),共处理18817吨,其中焚烧碳化13596吨,占比72.25%;卫生填埋4575吨,占比24.31%;厂区干化厂暂存416吨,占比2.21%;转运至其它污水处理厂用作污泥菌种230吨,占比1.22%。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虽然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公众环保意识有所提高,但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仍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仍不到位。固体废物的产生点多面广,成分复杂,性质多变,一些地方在解决突出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有畏难情绪,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韧劲不足,强调客观因素多,“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由于企业固废污染防治意识不到位,相关监管部门监管缺失,导致天柱化工原副产品石灰长期不规范堆存问题被西南督察局指出。公众生活中乱丢乱倒现象屡见不鲜,过度包装行为屡禁不止,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养成。
(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州赤泥、钡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和资源化利用技术难题尚未全面突破,虽然相关企业已在积极开展综合利用工作,部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已在建设中,但短期内我州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尚不能取得较大突破。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大量飞灰虽然找到了处置途径,凯里市将固化后的飞灰转运至凯里市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三穗县、黎平县将固化后的飞灰分别转运至改造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但飞灰减量化、资源化途径未全面落实,远期依然存在无法满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需求的情况。
(三)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体制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没有养成,现有的环卫基础设施也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处置的要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总体水平有待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受基础设施、人员力量、运行经费等方面的制约,部分行政村收集、转运工作存在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固废污染防治法》,坚持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要求,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围绕“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创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政策,深入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筑牢黔东南州生态安全屏障。
(一)系统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继续把贯彻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机制,通过实施相关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监管水平。增强全州相关单位的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大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积极支持发展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行业产业,积极引导和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吸收和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污染治理有效、处理能力强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切实提高我州固废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
(二)加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危险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掌握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固体废物的种类、存量、污染现状以及处置方式、最终消纳去向。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动高能耗行业绿色化、清洁化改造。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鼓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生态环保、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四)持续推动《固废污染防治法》深入人心。加强普法宣传,把《固废污染防治法》作为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开展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固废污染防治法》,尤其要注重宣传一些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企业的典型,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国策意识、生态保护法制意识、从我做起的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自觉性。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减少固废、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