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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整改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6-20 15:12:10   作者: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整改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2023816日,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后,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州直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法履职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将审议意见涉及的内容及时分解到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一)围绕上级要求,制定目标任务。20242月,州生态环境局、州精神文明办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印发《黔东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州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治污责任有效落实,治理水平稳步提高,确保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噪声监测点位布局进一步完善,凯里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州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同时,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州本级政府预算,做好工作经费保障。

(二)注重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有关要求,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求将声环境功能区有关内容纳入规划,并充分考虑城市声环境功能区、重要声环境敏感点等环境保护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同时,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黔东南州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对工作的指导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共治。结合六五环境日、贵州生态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噪声污染防治宣传视频和环保公益宣传片,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州、市80余家单位在六五环境日开展线下主场宣传活动,倡导践行绿色、和谐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联动机制

(一)全力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噪声污染防治联动机制。针对《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内容,在《黔东南州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做到生态环境、住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晰,并注重加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信息共享,联合开展中高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期间绿色护考以及工业噪声、社会噪声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狠抓重点领域管控。督促全州辖区内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场、交通运输企业等重点排放噪声污染的单位均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制度,明确了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2023年,我州62家噪声排放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61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审批新改扩建含声环境影响评价项目192个,收缴噪声税5万元。规模以上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噪声污染责任,重大交通项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积极妥善处理投诉,规范整治噪音扰民。我州12345热线平台提供“7×24小时人工在线话务服务,并严格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即时转办、依职办理、限时办结、重点督办、评价考核、分析研判、结果反馈、失职追责的闭环工作机制运行,成立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审核法务组,对疑难噪声污染投诉工单进行研判并及时派单,加强话务团队业务培训,确保工单精准分派,按时处理投诉,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高。2023年以来,全州通过各渠道接收噪声投诉总数5484件,办结5484件,办结率100%,有力地改善了城区居民的声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三、细化监管举措,实施精准治理

(一)全面加强环境质量监测。2023年,全州16县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99.3%,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7.6%,区域声环境质量为的有剑河县,较好的有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榕江县、麻江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丹寨县、岑巩县、雷山县和台江县,一般的是镇远县,无较差的县市。

(二)全力落实产品监督抽测。根据国家、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上级重点对冷柜、电冰箱、吸油烟机等产品涉及噪声限值项目进行监督抽查,并依法开展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后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噪声的设备重点是电梯,要求电梯新安装和维护保养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规定,依法安装和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近年来,州内未接到特种设备使用产生噪声的投诉举报。

(三)持续深化噪声污染治理。一是督促指导建筑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均已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并与住建部门联网,随时掌握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是否超标,通过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排放,实现绿色施工。二是针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商业活动等噪声污染源开展监督和管理,在施工时间、方式和设备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控制。三是加强夜间施工管理。2023年,共发放夜间施工证明共56个,并明确要求各施工工地施工前必须在工地四周进行公告,以取得周围居民的理解,在施工中应达到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对建筑噪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起,处罚金额1万元。

(四)深入推进监测能力建设。2023年以来,全州16个县(市)积极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共设城市功能区监测点位121个,城市区域监测点位1544个,城市道路交通监测点位338个。组织全州100余人开展噪声监测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噪声监测能力水平。2024年计划完成中心城市(凯里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有效实现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

四、突出治理重点,从严控制噪声

(一)严厉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印发实施《黔东南州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持续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团伙、人员,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飙车炸街问题,有效降低警情舆情,2023年以来,共查获涉嫌飙车炸街案件111起。

(二)规范推进禁鸣标识警示设置。按照《黔东南州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大力实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依照工作职责,规范、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形成常态化管理,推动全州更换设置禁止鸣笛标志、标牌72余处。

(三)从严加强社会噪声监督管理。一是要求使用广播喇叭指挥作业的单位,严格控制音量、减轻噪声污染,对因音量过大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及时予以劝导制止。二是加强对安置有空调、水泵、抽油烟机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将城市噪音污染整治纳入《城镇精致管理专项提升工程》,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生活噪声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营造舒适宜居的人居环境。2023年,全州共计收到社会生活噪声投诉4000余件,办结率100%三是印发《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安全工作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装修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物业服务人是否执行装修安全管理告知、巡查、劝阻、报告的处置流程,是否建立涵盖事前源头预防、事中真正落实、事后效能提升的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巡查和管理。四是目前省级部门尚未组织开展创建宁静小区相关工作,我州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纳入了《黔东南州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积极鼓励宁静小区创建活动,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噪声污染防治。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发力推动规定要求落地落实。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全力推进《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控制和改善声环境质量,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全面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及噪声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声环境质量管控。推进各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日常管理,按要求启动划定敏感建筑物集中区等事宜,逐步推进新建住宅声环境质量公示和制定声环境质量改善专项规划等各类事宜。积极推进噪声监测能力建设工作,2024年,按时完成凯里市1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有效实现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三)全方位强化噪声源日常监督管理。围绕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和社会噪声污染,加强日常管理管控,从源头上杜绝噪声投诉案件的发生,及时完成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45”、公安“110”各平台受理的噪声投诉件的处理,有力有效化解矛盾,提高投诉案件处理的满意率。

(四)持续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多方面、多途径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培养全社会文明习惯,形成建设宁静和谐的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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