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已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