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昭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人常任〔2010〕2号
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23日通过,决定:
滕昭义继续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孝云继续任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荣根继续任黔东南州教育局局长;
温贵钦继续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局长;
李明德继续任黔东南州监察局局长;
李本山继续任黔东南州司法局局长;
李正相继续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局长;
古亚平继续任黔东南州水利局局长;
邓锦光继续任黔东南州林业局局长;
姜庭桂继续任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
肖云慧继续任黔东南州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
陈文祥为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 敏为黔东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江建强为黔东南州卫生局局长;
黄祥友为黔东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高志敏为黔东南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吴 明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汉碧为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黎为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主任;
周南生为黔东南州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曲钦山的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 敏的黔东南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金鸣昌的黔东南州卫生局局长职务;
王安邦的黔东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