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公告
(2019年8月29日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 琴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田 嫄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罗安武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劲松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李邦华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陈生燕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刘 琴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田 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罗安武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劲松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邦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伍文英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秀恒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生燕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沈 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陆承环、廖思珍、肖佳杭、赵 斌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免去:
吴增前、罗国进、刘宗凯、陈洪波、彭 钧、朱光华、吴新成、蒋文泽、李朝觐、杨 立、尹露怡、潘海平、李宏清、赖瑞宇、房月刚、张 滔、刘乙红、潘春燕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开义、黄承林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