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聚焦重点强监督,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
镇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新国发2号文件及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聚焦法律实施情况强监督。一是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部门联动,不断壮大普法宣传员队伍,利用“宪法日”“赶场日”及重要节假日等,联合司法、教科、群团组织等部门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基层一线,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推动法治宣传常态化。二是不断加大法律监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调研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13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10次执法检查,提出建议37条,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三是强化部门专项工作监督。有针对性地对“一府一委两院”涉及法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进行监督。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廉政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司法改革等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经济健康发展强监督。一是坚持财政预决算监督常态化。每年定期认真听取审议年度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批准财政预算调整决议;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二是坚持把政府债务审查作为监督重点。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政府债务情况专项调研,提出可行性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七严禁”和“1+8”债务管理系列政策举措,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前提下,推动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三是坚持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问效。重点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同开展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同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并对落实整改责任、改进报告方式、完善报告内容、做好审议保障、增强监督实效、加强督促办理等进行跟踪调研,更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聚焦“四化”重点工作强监督。一是围绕工业聚集化。坚持以黔东经济开发区为主战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领衔联系帮扶2至3个企业,定期走访调研,开展惠企纾困政策宣贯服务工作。同时,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服务、产能提升等方面进行监督,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乡村振兴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对特色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坝区产业、林下经济等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同时,以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载体,在产业带动、乡风文明、人才返乡上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表率作用。三是围绕全域旅游发展。认真审议镇远县5A级旅游景区提升重点项目规划,着重对县域旅游产业规划布局、旅游产业化进行专题调研,积极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开放步行街通车,盘活铁溪景区旅游资源,得到广大群众认可,推动旅游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