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3日州第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越强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州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黔东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十四五”时期黔东南发展“一二三四五”的总体思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为实现“十四五”时期黔东南州经济社会良好开局、续写新时代黔东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绣黔东南新未来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