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打击非法捕捞执法力度的建议
黔东南地处长江、珠江流域上游,境内水系发达、河网稠密,有2900多条河流,鱼类资源丰富,据资料共有4目8科62种,占全省同类种数的55.9%,是长江、珠江上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是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在“长江大保护”的总体战略下,国家从2020年元旦开始,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分步骤推开,实行全面禁渔十年,相关省分相继出台了禁渔规定。一年来资源保护虽初见成效,但电鱼、毒鱼、炸鱼、可视锚鱼等非法捕捞行为仍经常发生,频繁的非法捕捞行为依旧造成鱼类资源减少,特别是在州内小流域的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破坏的恢复,依然慢长。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抓实效、抓典型的宣传,让法律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群众意识,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二是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少数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提高违法成本;三是深入追究违法捕捞工具源头,斩断非法捕捞工具的生产、销售渠道;四是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渔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技巧和执法水平。
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第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7J039号建议的答复
陈桂新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黔东南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打击非法捕捞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监管和执法协调能力为加强部门协作和州县联动,加大打击非法捕捞力度,确保我州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取得实效,建立了黔东南州长江流域天然水域禁捕联动机制,由州农业农村局局长马新菊同志任组长,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监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等负责人、长江流域14县(市)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成员的联动机制工作小组,强化禁捕工作的调度和协调,分析研判非法捕捞整体形势,听取各县(市)禁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要工作事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小组下设联动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和联动执法工作队。小组办公室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禁捕工作中风险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办法、下阶段工作重点方向和内容。联动执法工作队根据执法工作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取得的禁渔成效、联合执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拟解决方案呈报联动机制工作小组;提出下次开展联合执法的内容及时间,调度、督导各县(市)禁捕执法,与县(市)共同办理大案、难案。
今年开展不少于六期的黔东南州长江流域天然水域联合巡查执法行动,由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每单位抽4人,组成由各局领导为组长的四个联合巡查执法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州内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及码头、船舶停泊点和周边地域开展执法检查,水上是否有非法捕捞船舶、自用船上是否有网具,是否有违规垂钓行为以及其他的非法捕捞行为。二是开展对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的检查,检查辖区内水产品经营户及涉及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台账建立、采购和销售溯源凭证留存情况,是否有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检查是否存在禁用渔具销售及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和以“野生鱼”“河鱼”“江鲜”为噱头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三是开展对船舶的执法检查,销毁长江流域天然水船舶上捕捞网具。四是开展对网络(电商、自媒体平台)发布与非法捕捞有关的信息巡查排查,排查是否有出售、购买、运输、转让非法捕捞工(器)具及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信息及广告。
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指导已于1月、3月、5月已开展了3次。
2021年1月19日,到台江、施秉、剑河三县的施洞、马号、革东清水江河段接合处开展州县农业农村、公安联合执法行动。3月26日—4月16日,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等组成4个组,每组分别由1名局领导任组长、其他部门人员为成员,到长江流域14县(市)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工作。5月10-11日,开展州县农业农村、公安联合执法行动,巡查天柱县白市至瓮洞清水江河段,查到并销毁各类禁用捕鱼工具近300余件。
一、部门将禁捕执法作为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了打击非法捕捞力度。
一是全州公安机关在2021年1月—4月,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移送审查起诉6起13人。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案件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
二是全州各级渔政、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在2021年1月—4月,检查鱼类保护场所46个次,检查渔具店292个(次),检查水产品交易市场243个(次),出动执法人员197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45辆(次),出动执法船艇66艘(次),清理违规网具2941余张。查办违法违规行政案26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简易程序处罚1起,共查获涉案人员33人,查获涉案船舶4艘,查获涉案渔获物56.34公斤,没收涉案渔具46件。结案20起,行政处罚金额2.855万元。
三是五一期间,全州农业农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81人(次),出动执法车75辆(次),出动执法船13艘(次),开展禁渔专项执法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人口相对聚集的特点,在旅游景区利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音频宣传6次,发放禁渔宣传材料3855份,查获使用鱼网非法捕捞案1起,涉案人员1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9.5公斤,案件已经办理完成,罚款500元。清理违规网具182张,没收钓竿33件,批评教育并劝离不规范垂钓118余人。
四是公布电毒炸鱼等涉渔违法报警电话是110,凡是从事电毒炸违法行为者,由公安机关拘留,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公布了州农业农村局、州市监局、州交通运输局的举报电话。
五是建立黔东南州电鱼炸毒鱼举报群,入群人员已220人,包括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垂钓爱好者、多行业的人士,群里有人举报,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立即通知属地公安、农业农村机构到现场执法。举报非法捕捞行为的积极性增强,数量明显增加。
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深入开展,久久为功。
一是长江禁渔是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大举措,下步将
按《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将禁渔工作责任按属地管理原则,作为县(市)政府、乡(镇、街道)政府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
二是加快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现代化管理和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在重点河段、违法捕捞多发河段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实行远程监管,每县(市)购买2台以上的无人机,用于河流巡查,及时发现非法捕捞行为,根据禁渔工作需要,购买执法车辆、执法船艇。争取州级、县级行财资金为渔政监管人员、执法人员购买执法服装。
三是将禁渔工作作为村、支两委的工作,河长制中护河员的工作,开展河道巡查,发现非法捕捞行为、不按“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垂钓,及时制止,并向渔政、公安机关举报。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制作更多的《黔东南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全面禁捕通告》《关于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永久性宣传牌在重点河段按每时每5公里安装1块;州州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大数据云平台发禁渔宣传信息10万条;天柱县石洞镇在其辖区的六洞河段,住村干部对河两岸的住户采取晚上7-9点敲门入户,将禁渔要求宣传到每一户,住户签字认知的宣传方法在全州推广。
四、强化落实责任,对不履职者追责问责。
发现电毒炸网鱼不查处;禁渔期、禁渔区船上有网具不没收销毁、河中有贮鱼网箱或设施不撤除;一人多杆多线多钩垂钓不劝阻、教育、对严重者不处罚;非法捕捞屡禁不止;市场上有河鱼出售等,州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通报,并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报纪监部门追责问责。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