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2022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2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2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根据州长的提名,决定副州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受理州人大主席团成员、州长、副州长的履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在州辞职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副州长中决定代表人选。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1、根据本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2、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3、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待的其它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设置:
(1)正县级行政单位(建制)共10个: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与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正科级行政单位(建制)共19个:
秘书科、政工保卫科、行政科、离退休干部科、法制宣传科、车队、监察与司法监督科、财经科、农业与农村科、社会建与科教文卫科、民族与法制科、选举任免与代表联络科、省人大代表联络科、环资科、信访科、备案审查科、法规科、政策研究室,机关党委。
(3)正科级事业单位(建制)4个: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法研究中心。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服务中心。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理论研究服务中心。
3、部门人员构成: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总编制人数75名;在职实有人数7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17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离退休人员57人、遗属5人,社会化聘用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支预算总计2699.7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财政拨款数为2546.04万元,上年结153.68万元,本年收入占全年预算的94.31%。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支预算为2699.72万元,比上年增加541.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变动等。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收入预算2546.0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952.0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6.67%,项目收入59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3.33%。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支出预算269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5.55万元,占73.92%,项目支出704.17万元,占26.08%。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为80.87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支出的3.00%,比上年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5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7%,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34.92万元,占全年公共预算支出的1.29%;比上年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年项目支出704.17万元,其中:专项工作经费140.8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563.3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2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333.61万元,其中:办公费67.2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17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3.36万元,租赁费2.64万元,其他交通费77.4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191.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81万元,固定资产 1104.24 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0 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办公设备设施等。
(四)预算绩效说明
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将绩效理念融入到我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的全过程,结合我单位实际,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
1、2022年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金总额2699.72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计划,保障州人大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常委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开展代表培训和联络工作、立法工作和预算联网监督、人事任免等工作提供良好服务保障。(1)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和机关办公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2)完成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部署,承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调查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服务工作;(3)完成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公文处理、档案资料管理,人事、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政治理论学习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财务、物资管理、车辆管理、生活福利等行政后勤服务及接待工作;(4)完成对外交往的有关具体事项及州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7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594万元。其中:(1)一级项目名称为州人大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概况为根据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及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各专委会相关会议,按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宣传工作,开展2022年全州人大系统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人大建设工作及保障州人大机关正常运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根据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及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各专委会相关会议,按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宣传工作,开展2022年全州人大系统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人大建设工作及保障州人大机关正常运行,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2)一级项目名称为州人大立法工作经费,项目概况为根据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及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各专委会相关会议,按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宣传工作,开展2022年全州人大系统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人大建设工作及保障州人大机关正常运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据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制定和修订相应地方法规等相关立法工作,开展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审议、修改完善、报批颁布施行等工作;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围绕着力提升立法质量为目标,举办一次全州范围内的立法能力专题提升培训;为总结立法经验,部署立法相关工作,联合立法咨询专家力量,召开全州范围内的立法工作会议及立法咨询专家座谈会议;运用第三方立法机构立法,弥补州人大立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3)一级项目名称预算联网监督及财经工作经费,项目概况为根据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及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各专委会相关会议,按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宣传工作,开展2022年全州人大系统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人大建设工作及保障州人大机关正常运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开展财经相关工作,建设维护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工作,培训财经工作人员,聘请专家,提高州级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通过议题调研、工作考察提升监督工作实效,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当好常委会参谋助手,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4)一级项目名称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项目概况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16〕3号)文件和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全州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职能作用,以“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为主抓手,全力助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5)一级项目名称代表联络站建设经费,项目概况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16〕3号)文件和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全州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保障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有阵地、联系群众有窗口、执行职务有平台,为促进代表履职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6)一级项目名称州十五届人大代表培训经费,项目概况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共黔东南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黔东南党发〔2016〕3号)文件和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州十五届人大代表培训工作。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规定开展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7)一级项目名称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概况为根据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及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各专委会相关会议,按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宣传工作,开展2022年全州人大系统培训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人大建设工作及保障州人大机关正常运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按规定开展州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调研、视察等活动,发挥代表监督作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项目年度绩效指标详见附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